运城报考建构筑物消防员证需要什么条件才能报名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5个等级(目前浙江只开展初级培训)
,参加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考试合格的人员将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初
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同时具备自动消防系统操作岗位和消防安全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岗位的上岗资格。
招生对象:从事和即将从事消防安全及其相关工作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
培训内容:消防工作的性质和任务、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职业道德、燃烧与
火灾基本知识、危险化学品常识、消防水力学、电气消防知识、建筑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检查知识、火灾处
置知识、实操项目等。
建(构)筑物消防员,又称消防中控员,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
操作与维护等工作。其主要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消防安全
管理等。《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职业标准》于2008年1月由原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批准颁布。现全
国各省市已陆续按此标准成立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鉴定合
格后由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消防局、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颁发职业资格等级
证书。此职业共分五级,分别为初级消防员、中级消防员、高级消防员、消防技师、高级消防技师。
申报条件:——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建(构)筑物初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
工作1年以上。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
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
为合格。建(构)筑物消防技师、建(构)筑物消防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证复印件一张
3,两寸蓝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