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
1、土地收储部分
对新湖大街、太阳南路片区的915亩土地收储,收储费用合计约11182万元。
2、工程部分
新湖大街西扩和太阳路南扩的道路建设(工期12个月)费用概算为9252万元
3、后期可供出让的土地。
除新湖大街西扩和太阳路南扩的道路占地外,新湖大街西扩和太阳路南扩的道路片区实际可出让面积约531亩。
(二)拍卖条件
1、该项目起拍价:20434万元(折算后期可供出让土地单价38.48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2250万,准备金150万元。
2、新湖大街、太阳南路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投资收益权成交价之间的差价即为溢价。由平陆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和投资人按以下比例享受溢价收益:
平陆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溢价的80%补偿给投资人。
3、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款分两部分计算并按相应方式支付:
(1)货币支付。投资收益权拍卖成交价中除道路建设工程投资款外,均由投资人以货币方式支付。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成交价的首期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中以货币方式支付总额的50%,余款在2014年12月20日前付清。
(2)实物支付。道路工程建设投资款(概算为9252万元),由投资人以实物抵款的方式支付。终投资额度以平陆县审计局对三条道路工程建设投资审计结果为准。
4、供地时间:
(1)自投资人完成新湖大街西扩和太阳路南扩的道路工程建设投资概算额的50%后,由平陆县土地储备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对新湖大街、太阳南路片区中一号地块约261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进行挂牌出让。
(2)自投资人完成新湖大街西扩和太阳路南扩的道路工程建设,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平陆县土地储备中心协调相关部门新湖大街、太阳南路片区内二号地块约270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及底价,由县政府参考新湖大街、太阳南路片区土地项目投资收益权成交价及出让宗地评估价研究决定。
(4)投资人必须参与新湖大街、太阳南路片区可出让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并以不低于出让的起始价进行报价。
汉海拍卖
运城市平陆县新湖大街、太阳南路片区土地投资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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